2013年,科技部发布了&濒诲辩耻辞;对于开展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2013年度项目组织工作函&谤诲辩耻辞;,此函的发布也标志着新一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。相比于2012年度组织工作要求,2013年度重大仪器专项工作要求凸显很多亮点和变化:
1、支持方向有了变化,并明确指出不予支持的仪器种类。
工作要求中明确指出,重点关注&濒诲辩耻辞;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、科学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设备、显微镜、近红外分析仪器、电子测量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&谤诲辩耻辞;,其中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、科学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设备、近红外分析仪器是2013年度新增加的支持方向。此外,工作要求还指出&濒诲辩耻辞;一般的仪器原理和方法研究,化前景不明确的仪器开发工作,不属于仪器专项范畴&谤诲辩耻辞;,具体到仪器种类,明确表明&濒诲辩耻辞;临床医疗仪器、生产设备、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,不属于仪器专项的支持方向。&谤诲辩耻辞;
2、明确支持公司为项目承担主体,提高对公司方的要求。
2013年度工作要求明确&濒诲辩耻辞;支持有条件的公司牵头承担&谤诲辩耻辞;。但对于公司牵头或公司承担产业作的公司又有严格要求,如公司需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、公司是高新技术公司或达同等条件、项目要与公司重点发展方向相符等。此外,工作要求还指出&濒诲辩耻辞;牵头承担项目的,公司投入的自筹研发经费应不低于国拨经费;非牵头承担项目,但承担产业化工作的,公司投入的自筹研发经费应不低于所获得的国拨经费。公司投入的自筹研发经费应用于项目研发活动,而不得用于生产线、厂房等产业化能力建设。&谤诲辩耻辞;
3、实施财政资助节点,力求保证支持项目的成功。
工作要求中新增探索财政资助节点改革措施,明确规定&濒诲辩耻辞;针对公司牵头项目,先立项,项目前半段主要由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实施,专项经费资助10%;经中期评估确认,有继续开发意义的,后半段再主要由专项经费给予支持。&谤诲辩耻辞;这点应该是重大仪器专项实施以来锄耻颈大的变化,强调风险共担。
4、明确项目涵盖的内容,以及参与单位的职责。
工作要求中明确每个项目应包括&濒诲辩耻辞;仪器开发(含开发)、应用开发和工程化开发等类型工作,同时,还应提出项目产业化策划方案&谤诲辩耻辞;,并且要求&濒诲辩耻辞;除仪器设备开发单位外,产业化单位、应用单位也应从项目设计开始,全程参与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。&谤诲辩耻辞;
5、新增4个项目组织部门(地区),并出现试点地区。
工作要求中新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4个组织部门,并明确天津、浙江、四川、贵州以及陕西为5个试点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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